議事規則
為使會議順利進行,敬請留意下列事項:
一、 論文宣讀時間每篇限15分鐘。
二、 討論人評論時間以10分鐘一篇為原則。
三、 自由討論時間內,主持人可自行斟酌,以即問即答或以綜合回答方式進行。
四、 與會人員發言時,經主持人許可後請先自報服務單位及姓名。
每一場次每人以發言一次為原則,發言時間每次以2分鐘為限。
五、 按鈴規則:
(1)會議開始前2分鐘響鈴,請所有與會者入席。
(2) 發表人:第13分鐘後每一分鐘按一聲提醒。
第15分鐘後每一分鐘按兩聲提醒時間已到。
(3) 特約討論人:第8分鐘後每一分鐘按一聲提醒。
第10分鐘後每一分鐘按兩聲提醒時間已到。
(4) 聽眾發問:每人不超過2分鐘,時間到按鈴提醒。